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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假期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8.04.0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清明节假期将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7日放假,共3天。2018年4月8日(星期日)上课。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通过适当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3.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实行学生的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并做好登记。

4.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放假期间,研究生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发生学生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