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7级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获奖比例分别为全校同年级参评人数的20%、30%和30%;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4000元,获奖比例分别为全校同年级参评人数的20%和30%。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3.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提供申报材料不实者;
5.研究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者。
四、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及各单位全脱产研究生数测算出各单位奖学金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
五、评选原则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2017级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相关等级;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2017级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主要依据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确定相关等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主要依据入学前的科研成果来确定相关等级,并至少享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六、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进行申请;
2.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3.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及《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名单)》(附件2)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交至研究生管理科(博学楼320室);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yjsgzb@dufe.edu.cn邮箱;
4.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向全校公示。
联 系 人:孙鹤
联系电话:84710344
附件2:《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名单)》.xlsx
附件3:《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单位名额分配表》.xls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