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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7.09.01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及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要求

科研成果要求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东北财大研发[2016]3号)执行。

二、预答辩工作

(一)预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预答辩一般应在9月中旬前完成,程序与正式答辩相同。申请人须持《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和《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博学楼125室)办理论文打印手续。

(二)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预答辩工作结束后,将《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sunxiaowen@dufe.edu.cn)备案。

(三)博士生通过预答辩后,需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调整,修改稿经导师和预答辩委员会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提交检测。

三、论文检测工作

论文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

博士生应于送审前将终稿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sunxiaowen@dufe.edu.cn)进行检测。

四、匿名评审工作

(一)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必须是经检测通过的论文。

各学院须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下列匿名评审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1. 按匿名评审要求打印的学位论文1本(含电子版);

2.《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3. 科研成果原件及《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目录》(含电子版);

4. 论文评审费1350元(由申请人自付)。

(二)匿名评审意见反馈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时间约为35个工作日。学位办会及时将回收的评阅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三)匿名评审结果处理

匿名评审结果将严格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匿名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东北财大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答辩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各学院应于答辩前一周将《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报报送究生院审批备案。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信息由研究生院发布公告。

六、其他

(一)本学期将继续启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系统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请各相关学院督促博士生按时提交评审材料,以免影响评审结果返回进度及后续答辩安排。

(二)本通知中涉及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及“下载专区”栏中下载。

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话0411—84710349。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