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省葫芦岛市开展挂职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设站单位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与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1年继续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省葫芦岛市开展挂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任岗位
根据工作计划,葫芦岛市提出2021年度挂职岗位需求,具体见附件1。
二、挂职时间和要求
挂职服务时间为12个月,全职在岗工作。部分岗位挂职时间可视具体情况由葫芦岛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确定。
三、挂职人选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除挂职时间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设站单位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心健康。
3.博士后研究计划与所挂任职务有较紧密的联系。
4.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志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自愿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与遴选
1.申请者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附件2),请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设站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盖章,于2月9日前快递或传真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博士后基金管理处邮箱(注:邮件标题格式为“挂职+姓名+设站单位+挂职需求计划表中的岗位序号”)。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申请者资格,向葫芦岛市委组织部推荐候选人名单。
3.葫芦岛市委、市政府按有关程序视情况组织面谈,确定挂职人选。
五、其他
1.挂职人选确定后,葫芦岛市、挂职博士后、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三方签订挂职服务协议。
2.挂职期间,用人单位为挂职人员免费安排住宿,发放生活补助。
3.本批次挂职人员预计于2021年3月到岗服务。
4.请登录http://www.hld.gov.cn,了解辽宁省葫芦岛市有关情况。
5.联系方式: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王添翼;010-62335023(兼传真);jijinchu@126.com;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2)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军博,0429-6660757。
2021年1月1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