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信和”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信和”校友奖助学金由我校83级校友何纯先生于2004年开始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奖励和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2018年“信和”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信和”校友奖助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奖励名额及标准
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全脱产)2016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全脱产)2017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为20人,每人奖励1000元; 助学金名额为60人,每人资助5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 已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或在本专业排名前5%,所修课程无重修记录;
4. 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研究生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学术科研竞赛中获奖,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调查报告视同学术论文。参评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5. 已获得2017年CASC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二)助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 已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所修课程无重修记录;
4. 家庭经济困难,且有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其它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同等条件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先;
5.同年度“信和”校友助学金与“光大永明人寿”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3,提供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审核、汇总相关申请材料,将符合评选条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于6月4日中午11:00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jsgzb@dufe.edu.cn。
3.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助学金评选程序
1.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以各单位上报2017级贫困生数据库人数为基数,再按照一定比例测算出各单位受资助名额,详见《2018年“信和”校友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4);
2.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分配名额、申报情况及参评研究生日常表现确定获奖名单,最终获奖名单需在本单位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8日中午11:00前将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gzb@dufe.edu.cn。
联系人:孙鹤 联系电话:84710344
附件5:《2018年“信和”校友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xlsx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