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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师资博士后招收公告

2020.11.13

东北财经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我国成立最早、培养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最多的财经类高校之一。目前共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二级学科专业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多年来学校注重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长期面向国内外招收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20年5月学校出台新政,提高师资博士后的薪酬、补贴标准和相关待遇。辽宁省和大连市政府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经费投入,出台相关政策为博士后提供相应津贴和补贴。国家、省市和学校等各方联合发力,博士后的薪酬和补贴标准不断提高。

东北财经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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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收条件

(一)师资博士后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含35 周岁),品学兼优,研究

基础好,学术潜力大,身心健康。

(三)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学校,并全职在校工作。

(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科研成果须达到下列条件:

申请者在中文B 类(外文C 类)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含)以上;国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如没有达到上述条件,需提供高质量的工作论文,且工作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在中文A 类或外文B 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潜力,须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工作期限与职责

师资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以科学研究为主,并承担适当教学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由所在学院(中心)制定安排。

(一)按期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

(二)承担学院(中心)安排的部分教学任务;

(三)积极参与学院相关工作,承担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

四、薪酬待遇

我校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不低于46万。

(一)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薪酬待遇(岗位工资)为24万元(两年),按月发放。

(二)住房补助:其标准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东北财大校发〔2018〕7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科研奖励: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按科研项目流程管理;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18〕67 号)享受学校的年度科研奖励;同时享受所在学院相关科研补助政策。

(四)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参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五)师资博士后可申请辽宁省和大连市为博士后提供的相关津贴和补贴,具体以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五、招收程序

    申请人将《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简况表》和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招收单位,所在学院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初审,经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复审后报学校审定,与学校签订《东北财经大学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孙老师

电 话:0411—84710349

邮 箱:grad66@dufe.edu.cn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博学楼125室

邮 编:11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