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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月24日更新)

2023.02.10

各有关学院及申请人:

为做好我校2023“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要求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行。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完成网上报名,并于20233月6将《实施办法》规定的下列申请材料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博学楼323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报名后下载

2)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二代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外获得学位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需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其中一位必须是所选报的导师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3000字以内);

8)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

9)外语等级证明复印件

10)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上述要求涉及的学历学位和外语等级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由本人参加考核时提交申请学院进行审验。

申请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2.研究生院初审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3.学院综合考核

各学院须成立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5名教授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博士生导师)的专家组。专家组综合考查申请人的科研潜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等方面情况。

各学院须于20233月15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录音录像数据以及本学院工作方案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raduate@dufe.edu.cn。

4.学校审定公示

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网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列入我校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三、其他事项

1.凡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相关要求按学校规定执行。

2.资格考核未通过或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可继续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411-84710347。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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