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录取博士生档案调转等事项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博士生: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拟录取博士生档案调转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打印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博士生,自即日起可登录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6.47.204:1056/)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可彩色打印),并按调档函要求通过EMS或邮政机要方式将档案寄至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见调档函)。
二、定向培养协议邮寄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博士生,须签订三方协议。请自行打印《东北财经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协议书》(已发至网报邮箱),并按要求通过EMS或顺丰将签字盖章协议书(一式三份)寄至学校。
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博学楼323室)姜老师收;
邮政编码:116025
联系电话:0411-84710347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
录取通知书将根据档案或协议到校情况通过EMS陆续分批寄出,邮寄地址为系统填报的通讯地址,第一批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8月10日,后续批次邮寄时间待定。
对于档案或协议未能按时到校的考生,待档案或协议到校后,录取通知书再予以邮寄,请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待。
四、团关系接转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将统一组织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接。
五、党关系介绍信接转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预计于新生入学后档案审核完毕后陆续开始办理。
1.可以进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的省外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接转。须由原党组织在系统中查找并选择“中国共产党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然后输入“中共东北财经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进行网上接转。(具体支部名称请咨询转入学院)
2.可以进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的省内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接转。须由原党组织在系统中查找并选择“中共东北财经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进行网上接转。(具体支部名称请咨询转入学院)
3.无法进行网上接转的部分省外党员及省内个别单位,须开具抬头为“东北财经大学党委”的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于入学报到时办理,注意有效期,切勿邮寄。持纸质版介绍信报到时与转入学院确认“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的录入、删减事宜。
六、户口迁移
学生自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仅限入学当年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如迁移户口:
(一)需提供的落户材料如下:
1.从辽宁省外迁入的学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入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2.从辽宁省内迁入的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在我校又考入本校研究生的学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入学后在学院统一办理时在登记表备注栏注明本校考研。
(二)注意事项
1.落户新生需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用铅笔标明学院、身高、联系方式(省内学生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与迁移证右上角对齐粘贴在一起。
2.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生身父母的信息,字迹要工整,并在本人签字处按手印,留有电话。样板如下:
本人承诺提供生父生母信息属实,若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生父: 身份证号:
生母: 身份证号: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3.已婚的学生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4.迁移材料在入学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并送交保卫处。
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yanzhaoban@dufe.edu.cn)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