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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

2024.05.1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国家与社会需求,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东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把握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方向,以“培育卓越数字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德育为先原则。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优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体系,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要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2.质量为重原则。所有类型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的具体要求应锚定“双一流”建设目标,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专业学位硕士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注重实务实操类课程建设,提升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

3.分类培养原则。各培养单位应依据《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本单位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根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紧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区别于学术硕士,凸显专业硕士重应用、重实践的培养方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需分别制定培养方案。

4.实践性原则。专业学位硕士应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产教融合,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应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教学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创新教学方法,应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突出实践环节,加强和落实专业实践教学计划、规范专业实践教学管理。

5.创新性原则。培养单位应积极联合相关行业产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实践基地,搭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推动行业产业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全过程;加强“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重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推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用人标准衔接,积极完善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准入及水平认证的有效衔接机制。

三、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构成

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是高校研究生教育培养理念、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是高层次卓越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各学科应跟踪国际和国内3-5个一流学科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制定符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主要由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和学位论文等构成。

(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部分可介绍本领域的发展简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与相关学科的联系,重点突出本领域的特色、优势及影响力。

(二)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知识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培养目标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结合我校特色和各培养单位自身特点,参考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从专业技能、知识结构、职业素养等方面制定具体目标。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跟踪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及专业技术领域发展前沿,使本领域培养的硕士能够立足于高起点,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科学规范,要考虑本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努力把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研究方向以3-5个为宜。

(四)学习年限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5年。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研究生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培养方式

1.专业学位硕士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论文研究工作,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校内导师为责任导师,主要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指导项目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同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责任;校外导师负责提供源于实际且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协助解决学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所需的研究条件,参与实践实训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和答辩等多个环节的质量把关。鼓励各专业领域根据自身特点,探索导师组制,组建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和行(企)业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共同指导研究生,发挥学术群体作用,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实行学分制,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分要求应参考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均须依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指南)》中相应学科核心课程进行设置。

专业学位硕士课程设置主要分为必修课(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实践(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三部分。

1.公共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第一外国语开设研究生实用外语,突出语言应用能力。

(1)思想政治理论课(2学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第一学期开设。

(2)第一外国语(3学分)

研究生综合外语,54学时,3学分,第一学期开设。

2.专业学位课

课程内容应体现专业学位的内涵、发展趋势以及与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关系,应覆盖研究方向所涉及的重要理论及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要有利于培养研究生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有显著区别和深化;有利于学生掌握必要的研究工具,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以便开展专业学位类别学习和研究。

3.专业选修课

各专业须在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根据本专业的实际,开设若干门选修课。选修课应体现专业学位类别基础理论与系统知识结构的要求、研究方向的基础知识及技术培养,并能结合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突出学科和专业方向特色;要根据需要开设实验课(或实践课),作为课程学习的补充和提升。鼓励引入行业产业专家开设应用性课程、案例教学课程。根据培养需要,可以开设部分跨专业学位类别课程。

4.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指研究生采用集中或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行业产业部门开展的实践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实践形式可以是课程实验、行业企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实践时长及学分要求应依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结合工作开展实践。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本着与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对实践方式、时间做出规定,并明确相应的考核方法。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运用本专业基本理论阐述并研究、解决与本专业实践相关问题的全面训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按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本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学位论文须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本专业领域相关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和导师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导师(组)审改、学位论文撰写、预答辩、论文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学位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之规定执行。

四、关于培养工作方案的执行

1.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为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各相关培养单位须遵照执行。

2.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应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

3.各学院及相关培养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确定后,一般不得擅自调整和更改,因个别课程调整需要变动教学计划时,须报研究生院备案。